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宣传和弘扬淮海战役精神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发挥好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固本培元、凝心聚力、铸魂育人、推动发展的作用。

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