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开发区应当结合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重点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先进材料、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