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规划建设第三十条有效开发区应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科学合理规划企业选址、基础设施和生活空间布局,确定重大危险区域安全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健全和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制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