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本省建立健全航运生态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和金融服务的关联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航运企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