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九条有效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