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管理规定第八条有效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排污单位可以委托具有处理能力的其他单位对工业废水进行预处理。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