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奖励、补助等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对市场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在职称评定、医疗社保、住房安居、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对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供个性化服务。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0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