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