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法兰产业发展促进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法兰产业,是指与法兰生产相关的研发、制造、应用服务和产业链配套等相关产业。

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