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法兰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地方法规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