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