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民宿促进与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位于乡镇(不包括县级政府驻地所在镇)、村,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民宿,其消防安全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规定执行。利用其他建筑进行改造的民宿,其消防安全应当符合相应规范和标准。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