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在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