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水电站库区水产养殖条例第十四条有效鼓励和支持水产养殖者创新水产养殖发展模式,实行大水面生态健康养殖,按照保水、净水需要和库区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确定适宜的投放品种、数量和比例,推动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