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节 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和表决第五十一条有效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可以就法规案的有关问题进行调研,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和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