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完善地方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