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市场监督管理、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企业依法制定老年人助浴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养老护理员助浴技能培训;支持助浴服务相关产品研发;鼓励助浴机构投保相关保险,提高风险保障程度。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推动社区助浴点的规划建设,支持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

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