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第二章 产业扶持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鼓励培育茶叶龙头企业,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支持茶叶生产经营主体建设茶叶全产业链,培育茶鲜叶采摘、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控等专业化服务组织。鼓励创新和推广符合茶叶产区生产经营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企业带动,生产基地、仓储设施、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经营主体有机衔接、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地方法规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