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章 人文环境第四十四条有效开展国家和省城市主题创建活动应当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让市场主体在创建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地方法规 ·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5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