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四条有效医疗纠纷发生后,新闻媒体作失实报道,或者网络用户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