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六章 保障监督第五十一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治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物多样性损害鉴定评估方法和工作机制。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造成生物多样性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修复和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22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