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第四章 房源租赁信息互联网发布第二十六条有效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经营者不得为未备案、或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及未取得执业卡的从业人员提供房源租赁信息发布服务。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