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有关法规具体问题的询问,由法制工作机构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研究,提出答复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予以答复,并且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