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法制委员会审议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对有关专门委员会的重要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予以反馈。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