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