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方面的立法建议,统一研究、协调论证,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意见后,提请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