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