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七日内,由常务委员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