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十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应当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实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情况。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7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