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推送的风险隐患信息,及时认领、核查并处置。
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者应当密切关注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定期组织驾驶员体检,加强心理疏导。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