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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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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七章 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四十六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以对具体问题的法规询问进行研究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8日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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