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草案的起草第十五条有效起草法规草案,应当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正确设定权利和义务,防止部门利益倾向。法规草案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规范、准确、简明。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