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隐瞒、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