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七章 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第五十九条有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下列自建房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一)位于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和医院周边、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区域的;(二)用于餐饮、住宿、网吧、影视歌厅、培训机构、托管教育、体育健身场所的;(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的。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