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申报和认定市本级蒙医正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从事蒙医正骨临床工作或者以师承方式学习蒙医正骨诊疗技术达到规定年限;

(三)传承谱系连续三代以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