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与有立法权的市(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