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四十四条有效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