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旗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设置及优化路缘石以上公共停车场,机动车、非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应当避让盲道、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设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及优化路缘石以下临时停车泊位,应当避让无障碍通道等无障碍设施。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