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第五十三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