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第五章 环境保护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筹集大桥水库工程绿化资金,专项用于大桥水库工程保护范围内的森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支持、鼓励库区群众发展生态林、经济林,美化库区环境,发展库区经济。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3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