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常务委员会在法规公布后15日内将公告法规文本、法规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对法律、行政法规、云南省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规定的,应当说明变通的情况。

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