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列入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地方性法规案由法制委员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由民族外事侨务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规案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