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六条有效民族与外事侨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或者有关委员会可以对有关法规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研究答复时,应当征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10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