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四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权属于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同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地方法规 ·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4月2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