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二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九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制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结果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