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十八条有效有关委员会应当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活动,也可以参加由市人民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组织起草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活动。立法调研活动,可以邀请全国、省、市、县等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地方法规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3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