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三条有效本条例设定的行政处罚,除另有规定外,由消防监管部门决定;根据实际需要,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使。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一百零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