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