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研发算力、存储和计算等数据基础设施以及数字技术开源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开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领域的数据融合应用,推动数字技术与研发创新活动融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效率。

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以研发创新为重点的科技资源信息系统,开展数据归集、共享、监测、分析,提供信息查询、政策推送、项目申报、研发能力评价、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