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四条有效地方性法规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